为贯彻学校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重要精神,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我院安全工作管理,消除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学院每位教师都是安全工作的管理者、责任人,应依法按照学校和学院各项规定、措施,履行管理责任。
2、学院院长与学校、科室主任与院长、每位教师与科室主任每年都要安全责任书。
3、各教研室、各科研团队要充分利用例会和专题会议对教师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使每人都知道“四懂”的含义,都具备“四种能力”和“四会”。
4、实行日常值班制度,及时处理偶发事件。
5、加强办公室水电暖的日常排查工作,教师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关闭电脑、关闭电源、水源等。
6、实行“首遇负责”制度,对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师要负起责任,及时处理,及时汇报。
7、教师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负责,妥善处理好事故。
8、学院对管理不力、玩忽职守、违反制度而造成教研室、个人工作区域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要批评教育,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全年评先评优资格,不享受学院当年的物质奖励,年终考核按最后一档处理要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