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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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各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24-11-12 浏览次数:10

一、院长

1.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对我院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负总责。与党总支一起共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决议。

2.根据学院事业发展规划,确定我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具体思路和改革措施。

3.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严格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研究确定我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培养目标。

4.负责学科专业建设。根据学院学科建设规划和统一要求,结合发展实际,组织拟定我院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规划,调整和优化专业设置,组织新设专业的论证、申报,实现学科专业建设目标。

5.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加强学术交流和学术环境的建设,积极开展特色学术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做好教学、科研立项和成果的组织申报工作。

6.尊重和发挥我院教学分委员会、学位分委员会、学术分委员会和教学督导组的作用,支持他们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7.负责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要求,结合我院学科建设发展实际需要,确定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做好教师的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好学科带头人等各级各类优秀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建设好学术梯队;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8.负责教职工岗位聘任、考核及有关评优、奖惩工作;组织学院、教研室、实验室对教学及教辅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配合党总支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

9.负责组织拓展学院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事业,不断增强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能力,争取社会力量对我院建设的支持。

10.做好招生和学生的日常管理、奖惩、毕业生就业等工作。

11.做好我院各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12.负责我院所属实验室(中心)、专业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按照教学计划安排,认真组织教学实践活动。

13.负责教学设备、实验设备、行政办公设备和图书资料等申购计划,配合学院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

14.负责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规划、引进和管理。

15.负责学院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党总支做好稳定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管理秩序。

16.和党总支共同做好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17.负责组织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风建设,支持工会、二级教代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

18.配合学院党总支抓好反腐倡廉建设。

19.负责学院有关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方面规章制度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做好院务公开工作。

20.加强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自身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保证系工作的顺利开展。

21.坚持和完善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凡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规定的议事内容均应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22.完成学院行政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以及学院党委和行政下达的其他各项任务。

二、教学副院长

1.在我院院长的领导下,做好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

2.负责落实、实施教学任务、分管教研室、实验室的教学工作。

3.安排每学期的评教评学、教学检查、考试工作,参加校内各项教学评估检查。

4.根据学校教改计划拟定学院的教改方案,并付诸实施。

5.认真组织落实网络课程建设工作。

6.组织落实本科论文答辩、实习实训等工作。

7.认真落实实验教学、实验室评估等工作。

8.指导、督促全院教师各类教学科研课题申报、检查及日常管理工作。

9.指导、安排教研室做好教学经费计划,仪器设备的购置等工作。

10.根据学校科研建设规划,协助院长拟定学院的学科建设规划和科研方案,并付诸实施。

11.指导、督促我院教师申报各类科研课题,进行科研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检查。

12.配合院长做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实施工作。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行政副院长

1.协助院长做好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党务、行政及学生事务性工作的协调和管理,负责贯彻校、院两级关于行政工作的决议和规定。

2.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协助院长做好全院的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

3.负责我院与书院之间的对接协调和组织实施。

4.负责我院宣传、对外联络交流及接待等工作。

5.协助院长抓好全院人员的业务考核、考勤、奖惩等工作。安排好全院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制定行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有关集体活动。

6.抓好我院办公室的思想建设,不断提高办公室人员的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强化服务意识,及时督促检查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7.协助院长做好全院办公、教学、实验场所的安全保卫、清洁卫生等行政管理工作。

8.督促和检查我院文书档案的建立和其它管理工作。做好学院资料室的建设工作。   

9.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协助院长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和教职工的福利性工作。   

10.负责我院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教学秘书

1.配合教务部,制定我院教学任务(教学运行表、教学日历和课程表等)。

2. 按照教学计划,组织我院教研室、实验室承担教学任务,安排教学。

3. 对我院承担的教学任务及教学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4. 组织召开教学会议,并协调教务部及时解决教学运行中的问题。

5. 研究制定我院各种教学规划,并组织实施。

6. 研究制定我院师资配置和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7.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教学工作。

五、行政秘书

1. 协助行政副院长负责日常行政及管理工作。

2. 负责学校各有关单位日常行政文件的通知及活动组织工作。

3. 负责我院与书院沟通协调工作。

4. 负责我院教职员工考勤、请销假手续等事宜。

5. 负责办公家具、办公用品、仪器设备的购置、管理及固定资产登记、验收、保管工作。

6. 负责来宾、来访人员的接待服务工作。

7. 负责公章保管和严格使用,负责我院会议室的管理与维护。

六、科研秘书

1. 协助教学副院长、科研副院长编制并落实我院年度科研计划。

2. 组织教师做好科研课题申报工作。

3. 统计教职工科研论文、科技成果的完成情况,建立本单位科研工作档案。

4. 负责教职工在科研课题的中期检查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5. 负责短期科研考察、技术培训、学术交流的组织筹备工作。

七、教研室主任(副主任)

1. 负责教研室课程每学期教学运行表的审核和教学日历的编订。

2. 组织本教研室成员制()订并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选编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3. 按照教学计划安排本教研室教师的课堂、实验教学,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4. 定期组织召开教研室工作会议,了解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及时协调解决。

5. 负责协调教研室与实验室之间的工作,确保教研室负责的实验课程顺利开展。

6. 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会议,及时传达会议精神至教研室各位老师,并安排部署上级领导分配教研室的各项工作。

7. 制定并实施本教研室的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计划。

8. 负责本教研室期初、期中和期末教学检查工作,部署教研室课程考试的各项工作。

9. 积极推进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管理。

八、课程负责人

1. 提出课程教学改革规划,制定课程建设方案,配合教研室主任(副主任)负责人落实实施。

2. 制订、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编排教学日历。

3. 负责课程每学期教学任务的落实。

4. 负责课程组进行课件、教案等基本教学材料的开发和制作。

5. 负责课程考核工作(命题、阅卷和成绩上报等)。

6. 组织课程授课教师开展集体备课、听课、评教评学、试卷分析等工作,协助教研室负责人开展预试讲、教学观摩等活动。

7. 协助教研室负责人检查授课教师完成教学任务的情况,做好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8. 做好课程的教学文件、试卷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搞好教学资源基本建设。

9. 提出课程师资队伍的建设计划和实施建议,配合教研室负责人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10. 完成部门、教研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教 师

1. 教学:系统承担本教室主要课程的理论课和实验讲授工作,承担课程辅导、答疑、指导实验等教学工作。

2. 实验:积极与实验室沟通,认真准备实验材料和预实验,保证实验教学顺利开展,指导学生进行全部实验。

3. 备课:积极参与教研室的集体备课,学习相关教学内容、时间分配及教学重难点的解决方法。

4. 听课:坚持听课制度,每月听其他优秀教师课不少于2次,积极吸取经验,使自己迅速成长,尽快适应教学需要,提高教学技能。

5. 作业批改:认真批改学生实验报告,并对学生实验报告问题进行讲解。

6. 改卷:配合教研室安排,认真批改科室相关试卷,完成成绩登录工作。

7. 日常工作:配合教研室负责人进行教学档案收集工作,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教学相关活动。

8. 其他:学习并逐步掌握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和手段。